西方社會的經驗表明「全民退保」有機會令社會出現入不敷支的情況。但既然我們有了以上經驗,就應盡早展開研究,將可見的風險放入研究當中,並且納入相關法規,確保西方社會的失敗經驗不會重演。現時香港財政儲備健康、撫養比率仍未「惡化」,70歲以上不設資產審查的長者生活津貼正好作為「全民退保」的過渡政策。筆者早前於立法會倡議在長者生活津貼計劃中加入日落條款,正好是給予社會及政府一個有限的時間表,為全民退休保障盡早達成共識。
「全民退保」不是口號,是一個宏觀的政策問題。要落實「全民退保」,就要改革現時的綜援、公共福利金及強積金制度,在政府願意承擔的前提下,認真研究退休保障,才可制訂長遠人口政策,應對人口老化問題。政府現時迴避問題,未能定下時間表、路線圖,繼續空轉,令到長者生活津貼反而促成社會撕裂。嗚呼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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