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23日 星期五

捨難取易 -- 容許居屋免補地價出租 降低樓價升值預期


政務司司長林鄭月俄早前透露,政府計劃容許工廈改造為「過渡性住房」,毋須補地價下改裝為出租住宅。林司長認為改裝工廈拆牆鬆綁,儘管可能令工廈業主得益,但事實上增加房屋供應,令租金回落,小市民得益。

相對林司長,特首提出的5千個白表免補地價購買二手居屋,卻違反經濟邏輯,製造升值預期,令二手居屋價格急升。5千個名額其實等同幸運大抽獎,要真正活化居屋,政府為何不考慮容許居屋業主免補地價出租單位,或按比例將租金收入與政府「分帳」﹖樓價昂貴,市民難以置業固然是問題。但在低息、「供平過租」及其他因素之下,更令市民對樓價有升值預期,令樓價數年來不斷上升。因此,容許居屋業主合法出租單位,可立即增加市場租盤供應,讓市民可「睇定啲」而非急於置業,令樓價高企。

或許有人認為,以上建議明益居屋業主。但考慮到林司長在工廈政策中不斷拆牆鬆綁,令工廈業主得益,難道政府不可以同樣對待居屋小業主﹖事實上,居屋本身已是住宅,不涉及改建或其他複雜的修例安排,因此由放寬居屋出租安排入手,明顯更能即時解決住房難問題。

香港現時有30多萬個居屋單位,只有約65千個單位已補地價。現時已有不少未補地價違規出租情況,但假如房委會落實免補地價出租安排,屆時市場租盤將大幅增加。只要有適當安排,例如政府可按比例分享租金收入,定能在維持公平的房屋政策之下,讓小業主、租客以至庫房得益。

政府在研究修例、被指趕絕工廈藝團的指責聲中堅持為工廈拆牆鬆綁,又何不捨難取易,讓居屋小業主免補地價出租居屋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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